一是激发市场活力,提升企业满意度。对于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备案事项,企业不再办理许可证,实现持营业执照即可经营,可以减少企业往返各部门奔波之苦,为企业节省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二是推进了政府职能转变。“证照分离”改革是一场刀刃向内的政府改革,改革的结果是把降低门槛后的方便送给了企业,把事中事后监管的挑战留给了政府,这是政府管理理念上的重大改革。改革推进过程中,针对每一项改革事项,相关行政审批部门都要制定监管实施方案,从以前的“以批代管”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在这一过程中,带来的是政府部门审批模式的变革、审批流程的优化、监管手段的创新。三是优化营商环境。“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厘清“证”“照”关系,全面改革审批方式,精简涉企证照,加强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创新政府管理方式,营造了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准入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是构建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
“证照分离”改革是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推进营商环境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重要举措。其实质是进一步减少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后的行政审批事项,简化依然繁琐的行政审批手续,着力解决“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问题,打通企业进入市场“最后一公里”。
根据中国(云南)自贸试验区的定位和目标,云南将重点围绕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投资领域改革、推动贸易转型升级、深化金融领域开放创新、创新沿边经济社会发展新模式、加快建设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6大方面展开探索。云南可以通过自贸试验区建设,探索推动人类命运共同体尤其是周边命运共同体的构建。此次中国自贸试验区扩展,实现了沿海、内陆、沿边自贸试验区全覆盖,特别是首次在沿边设立自贸试验区,体现了中国改革开放由“沿海引领”到“全面开花”的趋势,云南沿边开放的优势更加突出。云南可以通过自贸试验区与周边国家加强合作,先行探索,在“一带一路”的“五通”上取得新突破。云南还可以通过自贸试验区建设构建开放新格局,推动由以要素型开放为主向以制度型开放为主转变。过去,我们与周边国家的经贸合作主要是货物贸易的“大进大出”,现在我们要从这种以商品为主的要素型开放转变为向规则等制度型开放转变,把重点放在探索以什么样的方式开展跨境合作、以什么样的规则与周边国家共同发展上。制度型开放更具有持久性,推进制度型开放也是自贸试验区作为制度创新高地的应有之意。推动命运共同体构建、推动开放新格局构建也将是中国(云南)自贸试验区未来服务国家发展、出成果出经验的两个重要方面。
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于2020年6月23日发布第32号令和第33号令,分别发布了《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自2020年7月23日起施行。《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同时废止。
2020年6月2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了《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为了解2020年版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修订情况,针对各界关注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
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范围包括昆明、红河、德宏三个片区。如何推动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高质量发展?云南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公开发布了《关于支持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